2016年,是“中美旅游互动年”,届时,中美两国政府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将会举办多种形式的旅游考察观光活动,两国公民之间的交往将会越来越密切。
“中国人出游看世界,世界也在看中国”,那么,中国游客赴美旅游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一、中国游客赴美签证注意事项
(一)护照有效期必须超过6个月。
(二)需持有效的回程机票才可入境美国。也就是说必须在国内买好回程机票。若是打算到了美国再考虑回程日期定机票,那么很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三)无签证转机有限制。从中国以外的一些地方转机进入美国而不持有美国签证的游客,美国将拒绝入境。
(四)回程游客行李中禁携入境的物品有各种武器、仿真武器;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激光唱盘等文化传播品和计算机存储介质;各种毒药和各种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带有危险性的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有害人畜健康,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和其他物品。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中国赴美游客,其免费行李额为两件,每件不超过23公斤,1件行李的长宽高总和不超158厘米,2件行李的长宽高总和不超过273厘米。行李内禁止托运打火机、火柴、液态物品以及纸质资料、货币、有价证券、电子器材等。行李上应拴挂小卡片,记录旅客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往返城市。
二、中国游客赴美应特别注意旅游交通安全
自从2007年美国对中国游客开放旅游后,到美国旅游的中国人越来越多。出门在外,有的人喜欢购物,有的人愿意看名胜,要提到担心的事大概就是怕钱丢了、护照没了,但有多少游客对旅行中的安全十分在意就是一个未知数了。经过一些调查,发现美国华人社区经营的旅行社在交通安全上绝对达不到世界一流水平,这固然与华人经营的旅行社资本薄、规模小有关,而恶性的价格战竞争和美国劳动力费用高昂,也使得旅游变成了疲于奔命。
中国游客在美国,大多数时间是靠汽车作为主要旅游交通工具来四处奔波。所以旅游交通安全就应该成为游客们最应关注之事。但事实往往相反,在美国很少听到中国游客对旅游交通安全的抱怨之声。当然这还不是中国游客在美国最忽略的要命之事,真正的要命之事是游客缺少在旅游交通车辆中系安全带的习惯。2010年10月17日,10名来自中国广东的游客乘坐小巴从拉斯维加斯到大峡谷游览,不料半途发生车祸。10名中国游客有4人受轻伤、4人受重伤。一名乘客被甩出车外受到撞击,当场死亡,另一名游客半身被弹出车外,也不幸罹难。所有受伤和遇难的中国游客在这场车祸中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没有系安全带。而坐在前边的司机和导游都系有安全带,结果安全无恙。2011年1月30日,同样是载有15名中国游客的大巴士在亚利桑那州93号公路上遭遇严重车祸,造成6名中国游客遇难、9人受伤。而这些遇难和受伤的中国游客也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未系安全带。
根据统计,美国每年发生的汽车交通事故有600万起,每年因车祸丧生的人有4万人,平均每12分钟就有一人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美国2岁至34岁人群死亡的第一大原因听起来挺怕,不是别的,而是车祸。车祸是美国人致死的第五大原因,除了死亡率高外,每12秒就有一人因车祸而受伤,每年因车祸而造成的残疾人达到200万人。在过去5年中,美国驾车人有四分之一曾发生过车祸。造成车祸的第一大主因是驾车人超速行驶,33%的重大交通事故源于此。车祸不仅造成人员伤害,而且还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美国每年因车祸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1642亿美元。
美国汽车协会经常发布交通安全数据,根据它们的统计,在交通事故中,29%没系安全带的乘客被抛出车外,而在被抛出车外的乘客中,有74%的人活不了了。所以美国交通安全人员一再提醒民众,在车上系好安全带是车祸中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为什么呢?因为在美国车祸中丧生的人,有63%是没有系安全带。另一方面,由于驾车人或是乘客在车中系安全带人数比例提高,每年可使近万人不成为车祸中遇难者。
别人如何驾车我们控制不了,我们能做的是如何让自己更安全。尤其是作为一个乘客,上车系好安全带是保证安全最基本的一步。给中国游客的一点点忠告,在美国旅游,注意交通安全千万别马虎,当地旅行社的品质如何可能无法选择,但自己能够选择或是做到的是:上车一定先系好安全带。如果车上没有安全带,为了安全放弃旅游或是要求更换车辆,游客有这个权力也有这个选择。
三、中国游客赴美应注意杜绝不文明行为
2011年9月22日,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旅游局公布了从网上征集的10类“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常见不文明行为”,其中,乱丢垃圾,坐公交车抢座,排队加塞,大庭广众脱鞋脱袜、赤膊袒胸,吃自助餐多拿多占,遇有纠纷恶语相向等均榜上有名。这些不文明行为具体包括:
1.随处抛丢垃圾、废弃物,随地吐痰、擤鼻涕、吐口香糖,上厕所不冲水,不讲卫生留脏迹;
2.无视禁烟标志想吸就吸,污染公共空间,危害他人健康;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争抢拥挤,购物、参观时插队加塞,排队等候时跨越黄线;
4.在车船、飞机、餐厅、宾馆、景点等公共场所高声接打电话、呼朋唤友、猜拳行令、扎堆吵闹;
5.在教堂、寺庙等宗教场所嬉戏、玩笑,不尊重当地居民风俗;
6.大庭广众之下脱去鞋袜、赤膊袒胸,把裤腿卷到膝盖以上、翘“二郎腿”,酒足饭饱后毫不掩饰地剔牙,卧室以外穿睡衣或衣冠不整,有碍观瞻。
7.说话脏字连篇,举止粗鲁专横,遇到纠纷或不顺心的事大发脾气,恶语相向,缺乏基本社交修养;
8.在不打折扣的店铺讨价还价,强行拉外国人拍照、合影;
9.涉足色情场所、参加赌博活动;
10.不消费却长时间占据消费区域,吃自助餐时多拿浪费,离开宾馆饭店时带走非赠品,享受服务后不付小费,贪占小便宜。
为此,我们建议中国游客赴美时,应在旅游过程中注意三个重要心态:一是遵守。作为文明人、作为中国人,要遵守全世界大家都遵守的准则,比如过马路不闯红灯。二是要学会尊重。出去旅游时,要尊重当地人的习惯、信仰、风俗,要获得别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别人。三是要有开放的心态。中国人走向世界的过程,就是要把中国的文化输出到世界的过程,我们要以更加自信的姿态学会给予别人、欣赏别人,学会与别人交流,这样在旅行的过程中也会收获很多。
四、如何维护游客利益打击“不合理低价游”违法行为
近年来,“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对旅游市场秩序构成了重大危害。今年10月19日,两名内地游客在香港D2珠宝店因为购物而与带队导游发生争执,其中一名苗姓团友调停时被拖出店外殴打,警方送医后于次日不治身亡。今年“十一”期间,武汉市民张先生参加了360元“港澳游”,不到半天“游完”香港景点,花3万元买回价值仅千元物品,游客向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该旅游项目实为“坑爹之旅”。由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见,“不合理低价游”和“欺骗强制购物”问题,已经成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旅游部门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旅游行业社会民生服务问题。
为此,国家旅游局提出以下如何认定关于“不合理低价游” 五种情形和“欺骗游客强制购物”八项问题:
第一,关于“不合理低价游”的认定情形。一是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二是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三是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四是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
第二,关于“欺骗游客强制购物”的认定情形。一是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二是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三是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四是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五是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六是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七是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八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通过安排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对以上“不合理低价游”和“欺骗游客强制购物”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都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五、中国游客在境外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和旅游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当如何应对?
第一,旅行社没有提供双方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时,首先游客要向旅行社进行交涉协商,争取及时解决问题避免问题激化。其次,双方如果协商不成时,游客还是应当按照行程安排完成余下旅游活动,同时,注意收集和保存旅行社违约行为的相关证据,回国后,再持旅游合同和相关证据向旅游质监管理部门投诉,直至作为诉讼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在境外发生旅游纠纷时,如果游客和旅行社双方当时不能达成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四条规定,旅游者“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例如,采取拒绝登机、登船(车),扩大经济损失等过激行为。
第三,在境外旅游行程中发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突发事件时,游客要在第一时间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并按照导游领队的统一安排,迅速向事发地警方报案,直至向事发地中国使领馆报案申请境外紧急援助。
第四,如游客认为旅行社违反约定或有侵权行为,回国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寻求解决纠纷:(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人出游看世界,世界也在看中国”,那么,中国游客赴美旅游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一、中国游客赴美签证注意事项
(一)护照有效期必须超过6个月。
(二)需持有效的回程机票才可入境美国。也就是说必须在国内买好回程机票。若是打算到了美国再考虑回程日期定机票,那么很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三)无签证转机有限制。从中国以外的一些地方转机进入美国而不持有美国签证的游客,美国将拒绝入境。
(四)回程游客行李中禁携入境的物品有各种武器、仿真武器;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激光唱盘等文化传播品和计算机存储介质;各种毒药和各种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带有危险性的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有害人畜健康,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和其他物品。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中国赴美游客,其免费行李额为两件,每件不超过23公斤,1件行李的长宽高总和不超158厘米,2件行李的长宽高总和不超过273厘米。行李内禁止托运打火机、火柴、液态物品以及纸质资料、货币、有价证券、电子器材等。行李上应拴挂小卡片,记录旅客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往返城市。
二、中国游客赴美应特别注意旅游交通安全
自从2007年美国对中国游客开放旅游后,到美国旅游的中国人越来越多。出门在外,有的人喜欢购物,有的人愿意看名胜,要提到担心的事大概就是怕钱丢了、护照没了,但有多少游客对旅行中的安全十分在意就是一个未知数了。经过一些调查,发现美国华人社区经营的旅行社在交通安全上绝对达不到世界一流水平,这固然与华人经营的旅行社资本薄、规模小有关,而恶性的价格战竞争和美国劳动力费用高昂,也使得旅游变成了疲于奔命。
中国游客在美国,大多数时间是靠汽车作为主要旅游交通工具来四处奔波。所以旅游交通安全就应该成为游客们最应关注之事。但事实往往相反,在美国很少听到中国游客对旅游交通安全的抱怨之声。当然这还不是中国游客在美国最忽略的要命之事,真正的要命之事是游客缺少在旅游交通车辆中系安全带的习惯。2010年10月17日,10名来自中国广东的游客乘坐小巴从拉斯维加斯到大峡谷游览,不料半途发生车祸。10名中国游客有4人受轻伤、4人受重伤。一名乘客被甩出车外受到撞击,当场死亡,另一名游客半身被弹出车外,也不幸罹难。所有受伤和遇难的中国游客在这场车祸中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没有系安全带。而坐在前边的司机和导游都系有安全带,结果安全无恙。2011年1月30日,同样是载有15名中国游客的大巴士在亚利桑那州93号公路上遭遇严重车祸,造成6名中国游客遇难、9人受伤。而这些遇难和受伤的中国游客也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未系安全带。
根据统计,美国每年发生的汽车交通事故有600万起,每年因车祸丧生的人有4万人,平均每12分钟就有一人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美国2岁至34岁人群死亡的第一大原因听起来挺怕,不是别的,而是车祸。车祸是美国人致死的第五大原因,除了死亡率高外,每12秒就有一人因车祸而受伤,每年因车祸而造成的残疾人达到200万人。在过去5年中,美国驾车人有四分之一曾发生过车祸。造成车祸的第一大主因是驾车人超速行驶,33%的重大交通事故源于此。车祸不仅造成人员伤害,而且还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美国每年因车祸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1642亿美元。
美国汽车协会经常发布交通安全数据,根据它们的统计,在交通事故中,29%没系安全带的乘客被抛出车外,而在被抛出车外的乘客中,有74%的人活不了了。所以美国交通安全人员一再提醒民众,在车上系好安全带是车祸中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为什么呢?因为在美国车祸中丧生的人,有63%是没有系安全带。另一方面,由于驾车人或是乘客在车中系安全带人数比例提高,每年可使近万人不成为车祸中遇难者。
别人如何驾车我们控制不了,我们能做的是如何让自己更安全。尤其是作为一个乘客,上车系好安全带是保证安全最基本的一步。给中国游客的一点点忠告,在美国旅游,注意交通安全千万别马虎,当地旅行社的品质如何可能无法选择,但自己能够选择或是做到的是:上车一定先系好安全带。如果车上没有安全带,为了安全放弃旅游或是要求更换车辆,游客有这个权力也有这个选择。
三、中国游客赴美应注意杜绝不文明行为
2011年9月22日,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旅游局公布了从网上征集的10类“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常见不文明行为”,其中,乱丢垃圾,坐公交车抢座,排队加塞,大庭广众脱鞋脱袜、赤膊袒胸,吃自助餐多拿多占,遇有纠纷恶语相向等均榜上有名。这些不文明行为具体包括:
1.随处抛丢垃圾、废弃物,随地吐痰、擤鼻涕、吐口香糖,上厕所不冲水,不讲卫生留脏迹;
2.无视禁烟标志想吸就吸,污染公共空间,危害他人健康;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争抢拥挤,购物、参观时插队加塞,排队等候时跨越黄线;
4.在车船、飞机、餐厅、宾馆、景点等公共场所高声接打电话、呼朋唤友、猜拳行令、扎堆吵闹;
5.在教堂、寺庙等宗教场所嬉戏、玩笑,不尊重当地居民风俗;
6.大庭广众之下脱去鞋袜、赤膊袒胸,把裤腿卷到膝盖以上、翘“二郎腿”,酒足饭饱后毫不掩饰地剔牙,卧室以外穿睡衣或衣冠不整,有碍观瞻。
7.说话脏字连篇,举止粗鲁专横,遇到纠纷或不顺心的事大发脾气,恶语相向,缺乏基本社交修养;
8.在不打折扣的店铺讨价还价,强行拉外国人拍照、合影;
9.涉足色情场所、参加赌博活动;
10.不消费却长时间占据消费区域,吃自助餐时多拿浪费,离开宾馆饭店时带走非赠品,享受服务后不付小费,贪占小便宜。
为此,我们建议中国游客赴美时,应在旅游过程中注意三个重要心态:一是遵守。作为文明人、作为中国人,要遵守全世界大家都遵守的准则,比如过马路不闯红灯。二是要学会尊重。出去旅游时,要尊重当地人的习惯、信仰、风俗,要获得别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别人。三是要有开放的心态。中国人走向世界的过程,就是要把中国的文化输出到世界的过程,我们要以更加自信的姿态学会给予别人、欣赏别人,学会与别人交流,这样在旅行的过程中也会收获很多。
四、如何维护游客利益打击“不合理低价游”违法行为
近年来,“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对旅游市场秩序构成了重大危害。今年10月19日,两名内地游客在香港D2珠宝店因为购物而与带队导游发生争执,其中一名苗姓团友调停时被拖出店外殴打,警方送医后于次日不治身亡。今年“十一”期间,武汉市民张先生参加了360元“港澳游”,不到半天“游完”香港景点,花3万元买回价值仅千元物品,游客向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该旅游项目实为“坑爹之旅”。由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见,“不合理低价游”和“欺骗强制购物”问题,已经成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旅游部门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旅游行业社会民生服务问题。
为此,国家旅游局提出以下如何认定关于“不合理低价游” 五种情形和“欺骗游客强制购物”八项问题:
第一,关于“不合理低价游”的认定情形。一是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二是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三是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四是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
第二,关于“欺骗游客强制购物”的认定情形。一是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二是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三是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四是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五是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六是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七是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八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通过安排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对以上“不合理低价游”和“欺骗游客强制购物”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都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五、中国游客在境外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和旅游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当如何应对?
第一,旅行社没有提供双方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时,首先游客要向旅行社进行交涉协商,争取及时解决问题避免问题激化。其次,双方如果协商不成时,游客还是应当按照行程安排完成余下旅游活动,同时,注意收集和保存旅行社违约行为的相关证据,回国后,再持旅游合同和相关证据向旅游质监管理部门投诉,直至作为诉讼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在境外发生旅游纠纷时,如果游客和旅行社双方当时不能达成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四条规定,旅游者“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例如,采取拒绝登机、登船(车),扩大经济损失等过激行为。
第三,在境外旅游行程中发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突发事件时,游客要在第一时间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并按照导游领队的统一安排,迅速向事发地警方报案,直至向事发地中国使领馆报案申请境外紧急援助。
第四,如游客认为旅行社违反约定或有侵权行为,回国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寻求解决纠纷:(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