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旅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精神,按照《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坚持职能法定、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依法治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依法行政、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旅游发展格局已经形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工作
市旅发委始终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通过旅游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要求将我委承担的旅行社审批事项全部移交到市审批局。
(二)组织开展专项清理规范自查工作,对国家和省明令取消、停征、减免以及降低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项目,严格贯彻执行,认真落实到位。现已取消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三)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将市场监管执法事项100%纳入随机抽查范围,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在旅游质监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落实上级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部署,指导作为纯民间社团组织的市旅游协会做好行业自律和规范组织工作。
(五)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我委推进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项目,加强对旅游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和服务工作力度,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意识,制定了《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旅游企业68家,下达检查报告和整改指令54份,约谈旅游企业负责人2人。
(六)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力度,根据国家、省旅游管理部门要求,我市相继开展了“春季行动”、“暑期整顿”和“秋冬会战”行动。重点整治合同欺诈、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做到上下联动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专项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全市各县区检查参与率达到100%,检查行动次数56次,出动检查人次325人次,共检查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农家乐等)722家,导游员76人次。对旅游投诉及检查中发现问题的17家旅游企业进行了约谈,其中旅行社13家,A级景区4家。
(七)做好旅游维权进景区工作,我委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物局共同开展创建 “五放心”(消费放心、维权放心、服务放心、质量放心、旅游放心)进景区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旅游消费市场经营者诚信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水平,切实保护广大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017年,我委严格按照市法制办的通知要求积极完成“三项制度”各项工作,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完善,人员固定、责任明确,强化监督、落实到位。一是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制定出台《承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通过承德市旅游政务网站、承德市旅游监察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旅游行政执法信息。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旅游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河北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我委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等。规定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组织参加“百姓热线”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政务服务热线等互动平台作用,结合我市及旅游行业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解决旅游热点问题。
(二)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及时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今年我委共承担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8件,其中政协提案25件,我委主办17件,人大建议13件,我委主办10件,已全部完成,按时办复率100%,答复函规范化率100%,满意率100%。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成立承德市旅游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专业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筹划参加“3.15”“消费者权益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重点宣传了《旅游法》、旅游消费及文明旅游法律知识等内容。
(二)出台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着力解决信访责任界定不清、把握不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我委在旅游政务网上设置“旅游投诉受理”专题项目,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构建“一站式”网上信访受理办理综合平台。
(三)健全旅游投诉体系,按照“小问题不过夜,大问题不过周”的原则积极受理游客投诉。目前,共受理旅游投诉139 件,结案率达100%。共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32134元。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按照建设法制政府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活动,始终坚持学习教育制度化、培训提高经常化。一是要求领导机关带头学。坚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相结合,坚持学习制度化,充分利用党组中心学习组、委务会和各科室每周例会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并要求领导干部利用休息时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以提高领导班子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将学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学习,并使之制度化。二是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重点加强全行业对《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通过普法培训,增强了全行业依法办事的能力。积极组织各类培训班,紧贴我市旅游行业特点和实际,对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履行各自职责进行了解读辅导。2017年,全市举办各种旅游培训班15个,培训人数5900余人次,组织行业竞赛1次,参赛人数400余人次。
2018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