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处室 |
备注 |
| 1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拟订全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研究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
贯彻执行《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旅游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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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全市旅游发展规划、政策和旅游标准并组织实施 |
产业规划科、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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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全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乡村旅游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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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负责全市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实施行业管理。 |
对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进行行业管理 |
监督管理科、产业规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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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指导全市旅游商品开发工作,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旅游咨询服务设施的建设工作。 |
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相关保护工作 |
产业规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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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 |
产业规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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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 |
产业规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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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旅游咨询服务工作。 |
安全与应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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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指导旅游重大节庆活动、市场调研以及信息交流工作,指导对外旅游交流与合作。 |
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旅游节庆活动的策划及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的宣传推广; |
市场开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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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国内外旅游市场调研;指导境内外旅游市场开发和促销工作;承担旅游对外合作交流事务; |
市场开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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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旅游宣传品的制作和使用管理;负责与各级新闻媒体的联络及对外宣传工作。 |
市场开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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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出入境旅游的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入境旅游和市内公民出境旅游工作;依法审核并上报在我市设立经营国内旅游、入境及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和指导旅游行业评星、定级工作,负责三星以下饭店的星级评定和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承担全市特种旅游相关工作。 |
承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的审批工作、承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 |
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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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和指导旅游行业评星、定级工作,负责三星以下饭店的星级评定和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 |
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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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贯彻执行国家出入境旅游和赴港澳台旅游政策,指导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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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项职责 |
| 7 |
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推行旅游服务标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和旅游保险工作,受理旅游者投诉,规范旅游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
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
旅游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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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旅游服务标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和旅游保险工作,受理旅游者投诉,规范旅游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
旅游监察大队、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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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实施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 |
产业规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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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
安全与应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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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
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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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培训工作,组织专业技能培训,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培训工作,组织专业技能培训 |
人事科、监督管理科、旅游管理服务培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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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社会团体和旅游专业机构的相关工作。 |
指导协调旅游协会等行业组织的工作 |
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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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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